很多業主都不清楚自己在小區里跟物業之間到底享有哪些義務跟權利。下面通化金威物業的小編來告訴您自己在小區里跟物業之間享有的權利跟義務。
房屋的所有權人為業主。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1)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2)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并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3)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4)參加業主大會會議,行使投票權;(5)選舉業主委員會成員,并享有被選舉權;(6)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7)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8)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9)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10)提議召開首次業主大會;(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1)遵守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2)遵守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3)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5)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6)直接或者通過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向業主委員會提供聯系地址、通訊方式;(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